贯彻落实省委领导批示精神,切实做好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
贯彻落实省委领导批示精神
切实做好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
近日,省委常委、组织部长范锐平同志作出重要批示,要求民族地区州、县、乡三级“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要特别强调落实中央、省委决定、决策情况。从政治坚定性,促进民族团结,实现长治久安等方面进行重点剖析。修改后再定开会时间。”为贯彻落实好领导批示精神,根据县委督导组的要求,为切实做好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,县法院于6月10日组织全院干警召开会议。
在会上,再次强调了县委督导工作第三次会议精神,按照县委督导组的要求,结合近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,就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作了以下三点要求:1、院领导班子要深刻领会领导批示精神,坚定政治信仰,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,并认真贯彻落实到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和实践中去。2、根据上级要求,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把“三公”经费支出、职务消费、人情消费、公务用车、办公用房和住房、家属子女从业、婚丧嫁娶操办情况及出入私人会所、持有会员卡等情况逐一作出说明,有问题的要作出整改承诺。3、注意把握好时间节点、把握好审核要点、保证画像准确三个细节,保证对照检查材料的准确性及民主生活会的质量。
(作者:佚名 编辑:admi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