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积极开展“12.4”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
新龙县人民法院
积极开展“12.4”法制宣传日活动
12月4日是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,也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,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,根据院领导的安排,我院在“12.4”法制宣传日当天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。
一是县法院组织干警走上街头,通过悬挂宣传横幅、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、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,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。
(县法院干警在街头进行法制宣传)
二是组织我院初任法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:要忠于祖国,忠于人民、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,恪守法官职业道德,遵守法官行为规范,公正司法,廉洁司法,为民司法,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。
(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及群众观摩庭审)
三是县法院始终正确处理好了依法独立审判与主动接受监督的关系,以“12.4”法制宣传日为契机,邀请了县人大代表、县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到我院观摩庭审,并实地考察了县法院司法公开“三大平台”建设情况,县法院工作开展得到了他们的充分认可。
(作者:佚名 编辑:admi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