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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创三优、铸利剑、树新风”活动实施方案

时间:2015年05月12日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: 【字体:

新龙县人民法院

关于开展“创三优、铸利剑、树新风”

活动实施方案

按照县纪委、州中院《关于开展“创三优、铸利剑、树新风”活动的工作实施方案》的要求和部署,为全面落实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四次、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“两会期间”中央、省、州、县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,为全面提升我院干警能力素质,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、能力强的政法队伍,现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“改进干部作风强化执行提升能力年”为契机,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、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、州纪委十届五次全会、县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。严格按照“四项严明”、“五个坚持”、“六个严守、二十五个严禁”、“三转”和“三严三实”的要求,着力强化思想作风建设、能力素质建设和纪律道德约束,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,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,建立一支一身正气、一尘不染、干干净净的纪检队伍。

二、活动内涵

‘创三优”就是深入践行“十项承诺”,建设一支政治素质优秀、纪律作风优良、工作业绩优异,让党放心、让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队伍。“铸利剑”就是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“三转”、聚焦主责主业,打造反贪惩腐之剑、巡视震慑之剑、正风肃纪之剑。“树新风”就是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树立崇廉尚实之风、干事创业之风、遵纪守法之风。

三、目标要求

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和自觉意识,明确工作责任,细化工作措施,健全各项制度,深入开展能力素质建设、思想作风建设,深入开展转职能、转方式、转作风工作,提高大局意识建立一支战斗力强、自身素质高、思想观念解放,富有创新意识的干部队伍。全面落实中纪委、省、州、县纪委以及州中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部署要求,抓好主体责任落实,抓好腐败案件查办,抓好权利笼子建设,不断增强司法廉洁度;抓好监督责任执纪,全面提升广大群众信心度。认真落实“一案双查”制度,对不履行党风廉政责任的,严格实施责任追究,进一步形成大局意识。

 

四、工作要求

“创三优、铸利剑、树新风”活动分为:动员部署、组织实施、总结考核三个阶段。

(一)动员部署阶段。4月15日前,按照县纪委、州中院的要求,组织全院干警召开动员部署大会,集中学习传达县纪委、州中院“创铸树”会议精神,加大对全院的宣传力度,统一全院干警,形成合力,积极推进“创铸树”活动有序开展,并上报学习情况报告。成立由院纪检组长张晓红任组长,监察室、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,由监察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。通过向全院征求意见、集中讨论等方式制定行之有效、符合我院实际的实施方案,明确责任分工。

(二)组织实施阶段。4月16日至11月30日,落实省、州、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,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,推进干部改进作风,强化工作执行,提升能力素质,持续整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。

1、 强化党性锤炼

(1)组织全院干警学习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、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、州纪委十届五次全会、县纪委十一届五、次全会精神。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讲政治、守纪律、对照习总书记提出的“七个有之”、“五个必须”和省委提出的“十类问题现象”,开展学习讨论、对照检查和剖析反思,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。

(2)组织干警开展信念教育、党性修养和党风党纪教育,利用专题教育、典型示范、案例警示、学习测试、提交心得体会等方式树立干警正确的利益观、权力观、地位观。

(3)开展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活动,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,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、民主生活会、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制度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。

2、 明确责任分工

(1)认真落实院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。明确院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者、执行者、推动者地位,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、重点问题亲自协调、重点案件亲自督办。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,强化责任担当,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。

(2)明确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。为进一步聚焦主业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按照最高院要求,纪检部门不分管其它业务,完善院内分工明细,明确纪检监察室的主责主业,强化监督职责,推进“一案双查”制度,强化责任追究、责任倒查制度。

3、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

(1)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教育培训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、州、县纪委以及省高院开展的各类培训,参加州中院开展的纪检监察干部“创铸树”集中培训活动。

(2)加强与县纪委、州中院纪检监察室的跟班学习。充分利用上级部门创建的上挂学习平台,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断提高。

(3)深入学习省“六项承诺”和州“十项承诺”,深入开展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教育、纪律法制教育、和警示教育,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,及时纠正苗头性违纪问题,畅通人民举报和监督渠道,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。牢固树立担当意识,在落实上下功夫,提升执纪能力,及时学习新政策法规、新要求不断更新知识,提升监督、执纪、问责能力。

4、加大监督力度

(1)强化审务督察、司法巡查。进一步加强对全院干警的教育和管理,认真贯彻落实《庭审规范制度》、《着装规范制度》、《警车管理制度》、《法官行为规范》、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》等规定,以“零容忍”态度严肃查处审判人员违纪违法问题。高度重视涉诉信访来件,及时调查处理,对经查实的举报,及时做好处理工作,并深刻剖析原因,举一反三,防微杜渐。收集省、州、县下发的违纪违法案例,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、反面典型教育。

(2)对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。按照“改进干部作风强化执行提升能力年”各项要求,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、院内各项规章制度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对照检查,查漏补缺,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,坚决纠正执行中打折扣、做选择、搞变通等现象,加强对“三公”经费、厉行节约、公车管理、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。

(3)加大纠风力度,强化对作风建设督察。强化干警干部作风,大力加强思想政治、学风、工作作风建设,积极倡导勤奋好学、学以致用 、学用相长的学习风气,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,把强化执行作风改进工作作风为突破口,下大力气解决工作纪律散漫。拖拖拉拉、马马虎虎、应付了事;解决按部就班、得过且过的问题,强力整治“四风问题”,认真落实州委“五立五破”要求。

4)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,确保权力正确行使。按照上级要求,建立反腐倡廉“1+5”管控模式,积极探索纪检监察与案件管理相衔接和信息交流的工作机制,形成内部监督合力。认真执行“三重一大”、“三不直接分管”制度,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用人权、决策权、财经权、管理权。进一步明确权力内容、边界。强加监督制约,保证正确用权、廉洁用权。

5、严肃查办案件,积极预防腐败

(1)规范办案机制,切实做到有案必查。重点查处滥用职权、贪赃枉法、损害群众切身利益、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。按照上级要求,积极推行“提级办案”、“交叉办案”、纪检组长、监察室“牵头领办”等办案模式,抓好典型案件甄选审查工作,健全重大案件剖析通报制度。

(2)完善反腐败机制,预防为主。健全惩防体系,扎紧制度笼子,结合查办案件发现的制度漏洞,提出建议意见,积极预防,系统治理。

(3)加强警示教育力度。充分利用廉政教育基地、警示教育片、法院廉政文化墙,深入开展警示教育。利用函询、约谈、诫勉谈话等方式,对干警的苗头性问题、倾向性问题进行早提醒、早制止、早纠正。

(4)加大作风巡查力度。纪检监察室重点对中央“八项规定”、“三转”要求、践行“十项承诺”、省委、省政府“十项规定”和州委“三个必须七个严禁”等规定的学习落实情况进行检查。认真实行《考勤管理办法》、《庭审规范制度》、《警车管理制度》等院内相关规章制度,进一步落实请示报告、请销假制度。严格执行《甘孜州纪检检查干部“六个严守二十五个严禁”的规定》,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建设。

6、严肃纪律作风,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。

(1)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。评估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风险,制定可行的防范措施,对违纪违法现象得过且过、敷衍了事的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追究责任。

(2)认真开展纪检开放日活动。定期召开全院会议,通报纪检监察室履行监督责任情况。

(三)、总结考核阶段。12月底前,全面进行自查自纠,形成总结报告。

1、查摆存在的问题。建立问题台账,找准病因、落实整改。落实责任倒查制度,实事求是。

2、及时上报总结。2015年12月30日前,就“创铸树”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,并上报有关部门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

(作者:佚名 编辑:ad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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