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线索摸排、调研工作情况报告
新龙县人民法院
关于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线索摸排、调研工作
情况报告
按照县纪委《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新纪发〔2015〕9号)要求,法院党组高度重视,不等待、不观望,积极融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线索摸排、调研工作,对照省纪委、州纪委和县纪委确定的“7+3+2”问题,认真开展了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线索摸排、调研工作。现将汇总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排查范围和内容
(一)、排查范围:十八大以后、八项规定出台后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。
(二)排查内容
1、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、效率低下、办事不公、吃拿卡要、与民争利、欺压百姓等“四风”问题;
2、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七项规定的问题;
3、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中的违纪违法问题;
4、严肃查处立案、审判、执行等窗口行业和司法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;
5、严肃查处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的违纪违法问题;
6、解决“为官不为”、做“懒人”当“懒官”的问题;
7、解决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流于形式的问题;
8、解决执行力不强的问题。
二、排查时间、方法和步骤
1、时间。从8月17日开始,到8月25日结束。
2、方法。采取受理来信来访、走访调查、自己反思、同事之间相互查找等多种方式进行。一是充分利用群众意见箱;二是广泛宣传法院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836-8121331,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网站http://192.0.0.42/login.jsp;jsessionid=A7BCEBB9DC3E8CBFAD20DC0251246298
3、步骤。成立以党组书记许志春同志负总责、三位副院长负分管之责、各部门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纪检监察室,由纪检组长张晓红同志,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。
4、重点核查。重点摸底排查立案、审判、执行等服务窗口存在的问题。
三、摸排工作措施
1、明确职责,加强协调。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,明确责任人,按照时间节点要求,认真及时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线索。
2、认真排查,严格纪律。针对群众反应强烈、多次上访举报问题,作为此次大排查工作重点,抽调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,廉洁自律,客观真实地登记群众反映问题,并做好收集问题线索保密工作。
3、强化责任,严肃追责。排查工作坚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进行,杜绝敷衍塞责、弄虚作假、漏报瞒报等行为发生,对不认真开展排查工作,或欲盖弥彰、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有关线索的,一经举报或检查发现的,依据情节严肃追究相关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,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。
四、摸排情况
通过以上方式和措施开展摸排工作,我院没有发现干警存在“四风”和腐败方面的问题,结果令人较为满意,但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们将继续拧紧思想建设这根绳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问题,严肃查处腐败案件,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司法工作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