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
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法学实务 法院风采 法苑文化 裁判文书公开
在线搜索
您当前位置:新龙县人民法院 >> 法院要闻 >> 浏览文章

新龙县人民法院关于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

时间:2023年03月14日信息来源:财务室 点击: 【字体:


   新龙县审计局于2022年8月至12月对我单位进行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,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。对审计查出的问题,我单位高度重视,进行了积极整改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《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:
一、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
  审计报告共反馈了8个问题,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6个,持续整改类问题2个,我院对县审计局审计检查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核实确认,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,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,将责任落实到人逐项进行整改,截至公告日整改了7个问题,我院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,高度重视,明确责任。严格执行管理制度,规范支出行为,加强财务基础工作,规范核算管理。
二、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
(一)已完成整改的问题。
1.关于报销票据不齐全金额3.78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:
我院立即组织人员核实确认,发现该发票早已开具,未及时张贴,现已将完整发票附于凭证后。
2.关于车辆燃油费核算不规范资金12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:我院已对该12万元燃油进行清理核实,发现已无剩余。现已重新对公车管理进行修订,规定县内加油实行定点加油,每次加油须报备办公室,并建立车辆加油台账,实施单车核算,将燃油纳入“存货”科目核算,适时掌握车辆燃油存量情况。
3.关于固定资产账账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:我单位于2022年12月1日已完成资产清理工作,已做到固定资产账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账,账账相符。
4.关于设备购置未纳入资产核算管理26.79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:我单位已将该批价值26.79万元的设备纳入资产核算管理。今后将加强财务核算管理,强化对固定资产管理,在完成采购后及时录入资产。
5.关于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问题的整改情况:我单位现已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,安排专人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。我院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《政府会计制度》对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进行折旧或摊销。
6.关于未严格执行“三重一大”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:我院承诺今后一定按“三重一大”决策规定执行,坚持民主决策、依法决策。
7.关于未按照规定建立饭卡充值台账问题的整改情况:已将整改后的干警食堂饭卡充值明细台账附于相应凭证后,今后将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认真执行。
(二)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措施。
1.关于往来资金长期挂账未清理718.75万元的问题:该问题属立行立改类问题,因挂账时间久远未整改到位我单位已组织人员逐一清理核实,并及时催收应收款和支付应付款, 截至2022年10月25日,收回资金5.99万元,剩余712.76万元正在清理。
三、审计建议采纳情况
 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两条建议,我单位将认真执行。一是严格执行管理制度,规范支出行为。我单位将高度重视“三重一大”的制度建设,严格执行已制定的管理制度,并确保执行效果,落实落地管理规定,履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程序。二是加强财务基础工作,规范核算管理我单位将加大财务基础工作,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技能,规范单位会计核算,做到账证、账表、账实相符,加强单位应收款项的经常性清理核实工作,确保国有资金安全,防治资金损失。
 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我单位将在以后年度的12月公告后续整改情况,直至所有问题完成整改为止。

 
 
(作者:财务室 编辑:admin)
Copyright© 2014 四川省甘孜州新龙县人民法院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四川省甘孜州新龙县茹龙镇文江街4号 联系电话:0836-8122020
备案/许可证编号为:蜀ICP备20007838号-1